官司赢了拿不到赡养费84岁儿子与103岁母亲度日艰难绿水
9月25日,武义县桐琴镇上仓村84岁的舒章寿左手扶着103岁的母亲,右手展示着法院判决书(见图),一脸无奈地对笔者说:“我将不尽赡养义务的大儿子告上法庭。法庭判决下来将近两年了,而我却没有拿到一分钱,只能与103岁的母亲艰难度日。” 原来,舒章寿的母亲朱兴英老人生于1903年8月23日,至今已103岁。20年前,舒章寿的3个儿子都另立门户后,他就开始一心一意服侍母亲,是当地有名的孝子。朱兴英老人与其他百岁老人不同,平日喜欢吃荤菜,特别是鱼类。每隔半个月,舒章寿就要亲自下厨给母亲烧鱼吃。但舒章寿自己却省吃俭用。2003年7月,舒章寿病倒了,花去医疗费9694.65元。由于生活负担突然加重,他希望3个儿子分摊这笔医疗费用。二儿子和三儿子支付了分摊的医疗费用,但始终不见大儿子拿钱。一气之下,舒章寿于2003年9月24日向武义县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大儿子支付应该分摊的医疗费用和今后每年500元生活费。 法院于同年10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。在法庭上,大儿子提出“家庭困难”等理由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舒章寿已年老体弱,理应得到子女物质上的帮助,判令大儿子支付舒章寿医疗费3231.55元和今后每年500元生活费,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550元。 舒章寿告诉我们,由于自己年事已高,无劳动能力,如果儿子们不尽赡养义务,他也就无法供养至今健在的百岁母亲,因此才迫不得已将大儿子告上法院。虽然在法庭上告赢了儿子,但依然拿不到一分钱医疗费和生活费,反而贴进去550元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。近两年,他本人又花去医药费2000多元。今年初,百岁母亲曾不慎跌倒在地,造成髋骨骨折,因经济困难,他只能自采草药医治,所幸痊愈。
采访随想: 多少年来,孝敬父母这一传统美德始终为国人所尊崇,谁家出了逆子恶媳便会让人群起而攻之,斥其为“猪狗不如”、“天理难容”。可是在拜金主义思潮影响下,在某些人中,“孝”字已被功利所淹没,心安理得“啃老骨头”者有之,视父母为拖累者有之,将老人当保姆使唤者有之,对父母公婆恶言相加者有之。难怪有些老人哀叹:“孝子,孝子,就是老子孝敬儿子。”“哀哀父母,生我劬劳”。国际老人节、九九重阳节将近,但愿天下不孝之子都能觉醒,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。 |